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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时间:2025-04-30 12:14:58 浏览次数:15405 次
答:优惠政策继续适用,具体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,免征增值税。2017年12月31日前,对月销售额2万元(含本数)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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